礼仪日记怎么写,礼仪日记怎么写四年级
什么是有仪式感的生活?
故事要从去年的母亲节开始,我像往年一样给老妈送了红包,她欢欢喜喜地接过,吃下午饭时,却有点失落地拿着手机叹了口气。
我凑过去看,只见她的一位老同学在朋友圈里晒出了女儿送的蛋糕和鲜花,显然不如我的大红包来得实在,我妈却直感叹,这才像是过节的模样。
虽没明说,可是作为贴心小棉袄,我怎么能读不懂她的羡慕呢,与鲜花和蛋糕无关,不过是羡慕那些东西所代表的仪式感。
于是到了今年的母亲节,我也早早地预定好了一大束康乃馨,又托朋友从美国带回一瓶香水送她,我妈收到礼物十分惊喜,可高兴了没几分钟,就过来跟我说:“你以后还是别买礼物了,直接送红包吧,还是红包来得实用。”
我家很少买花,连个漂亮的大花瓶都没有,她也并不常用香水,上一瓶还是几年前别人送她的礼物,当作工艺品一样的摆在梳妆台上。两样礼物拍完照之后就结束了它们的使命,那捧花***在一个空鱼缸里,怎么看,都有点格格不入。
我妈感慨:“像我这样的实用主义者,最合适的礼物就是现金了,我喜欢什么就去买什么,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,赶这么一天买,其实也没什么意思。”
“不追求仪式感了?不羡慕别人这才是过节了?”我打趣她。
“你只要年年母亲节的时候都回来,就是我的仪式感。”
送我出门的时候,她说。
我有一对朋友,大学毕业那年成了婚,那时两人一穷二白,家境又都不好,别说婚礼了,连戒指都没有,两个人住在一间30平的出租屋里,大门上贴了张喜字,跟要好的朋友吃了顿饭,就完成了他们的仪式。
席间男生眼眶发红,对女孩说:“跟我在一起真是委屈你了,等我挣到钱之后,一定给你补个风风光光的婚礼。”
他肯干,脑子又聪明,没日没夜地干了几年,终于从跑腿的小销售熬成了大客户经理,薪资也自然水涨船高。
升职的那天他加班到十点多,一路跑着回来,将她从家里拖出来,直奔最近的CBD给她挑戒指,说:“你喜欢哪一款,随便挑,挑好我们去补办婚礼。”
她笑着婉言拒绝,两人在商场里转了一圈,什么都没有买,又手牵着手回家。
聚会的时候说起这件事,有朋友笑她傻,说:“难得他有了钱还想到给你买戒指,你就应该挑一个贵一点好一点的,戴在手上一生一世的东西,总得要有点仪式感,以后的生活难着呢,在一地鸡毛中看到这个戒指,都会想起当年恋爱的美好时光,是该留个纪念的。”
钻戒是好,可我真的不喜欢,她笑着摇头:“你知道对我来讲仪式感是什么吗?是我们结婚三年后还能像上学时候一样通宵聊天;是他说我爱你的时候依然会脸红。
是他在外奔波一个多月,回来之后依然会下厨做菜;是我们吵架之后无论多生气他都会主动抱我。
是他穿着西装下班去菜市场买一把青菜,是粗心大意了二十几年,却记得每天早上帮我晾杯白开水。”
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瞬间,就是我的仪式感,它不必寄托于任何物品和形式,我不需要什么东西提醒,他的存在就是我走下去的全部动力,我们都不是追求形式的人,何必把钱浪费在钻戒和婚礼上。
她像金庸笔下的那个固执的姑娘,白马带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。
白马已经老了,只能慢慢地走,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。江南有杨柳、桃花,有燕子、金鱼……***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,倜傥潇洒的少年……
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:“那都是很好很好的,可是我偏不喜欢。”
我曾经也是个很迷恋仪式感的人,挣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,给自己买了一个手机,第一次升职的时候出国旅行,出了第一本书的时候换了电脑。
可是几年过去,最终记住的是什么呢?
并不是那些我专门买来做纪念做仪式的的物品,不是硬盘里存放的几个G的游客照。
而是熬过的每一个夜,挨过的每一个骂,是我爸妈拿到我的书时视若珍宝的神情,是结识了很能聊得来的作者朋友,聊得high时宛若少年的那些瞬间。
它们贯穿在我的整个生命里,无需提醒,不用强调,甚至不用我去刻意的回想,可我的人生,终于还是因为这些小事而有所不同。
它们是比“第一次”和“一辈子”更加值得纪念的东西,我有一个很厚的手账本,捕捉着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确幸,它们无需被任何东西美化,因为那些琐事本身,就是我的仪式感。
我有位酷爱旅行的朋友,足迹几乎覆盖了小半个世界,他在布鲁塞尔的教堂前弹过琴,坐了六天六夜的火车从北京去莫斯科跟人彻夜聊天,在奈良的街头喂过鹿,在意大利追过小偷,在越南的街边跟卖香蕉的小贩聊起多年前的那场战争。
他很少拍照,别说单反,就连手机上的照片都寥寥无几。我们劝他多拍点照片,等到老了之后做一个照片墙,好歹算是留个纪念。
可是他说:“我有时候担心,如果习惯了拍照,反而会产生‘回去慢慢看也未尝不可’的心态 ,而一旦如此,旅行就成为了一种仪式,而不是一种享受。对我而言,仪式不在远方也不在过去,只在此时此刻。”
爬了一夜雪山看到日出,险些热泪盈眶的时刻;在深夜的街头遇到持枪的醉鬼,吓出一身冷汗的时刻;同车的那个女孩跟他讲了一晚的心事,两个人却默契地没有交换联系方式的时刻,参与过越战的老兵讲起战争老泪纵横的时刻。
那些时刻融入进他生命的一部分,成为不需要照片的留念也不会磨灭的纪念。
我无从论断利弊,却好羡慕他的安心和洒脱。
或许,这才是拥有“仪式感”的最佳状态,不刻意追求,不汲汲于制造,不因之狂喜,也不因没有它而抱怨日常的无聊。
它无分高下,无论好坏,每个人对它的定义都不尽相同,但最好的仪式感,一定不止于仪式。
因为我们从来不需要用它向庸常的生活宣战,它存在的所有意义,原本就是让我们爱上生活。
*本文为十点读书签约作者陶瓷兔子创作
生活需要仪式感,就像做饭需要调味一样。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只要你用心经营,也有让仪式感的带入而使得平淡无味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了起来。仪式感这种东西,说白了也就是在时刻给自己和整个家庭成员打气的一种方法,让我们对未来更加憧憬,人间值得!
尊从自己的内心感受,哪怕是下楼扔个垃圾,也要先对镜“贴黄花”,事事处处都不会让“邋遢”二字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。
俗话说:“人要衣装,佛要金装”。不同场合有不同场合的着装打扮,对服饰的搭配特别讲究。随时随地向周围的人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: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。就算是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,也会在整理完家务之后,戴上喜欢的饰品,十分郑重地为自己泡上一杯咖啡。脸上始终挂着笑容,不需要任何人的掌声,细细的品味一个人的时光。对每一个特别的日子都十分重视。见到久违的老友,会热心的去拥抱友情。参加婚礼或亲朋好友过生日,更是盛装出席,遇到熟人会一一问候,绝不会给人尴尬之意。
总之,一个有仪式感的人,举手投足都带着那种令人舒服的贵族气息。什么是有仪式感的生活!我年轻的时候,总认为仪式感的生活就是:能够住豪宅,出入有豪车代步,衣着光鲜华贵、举止优雅,想买的东西、想吃的美食、想去的地方,立刻就能实现。
随着年纪和阅历的增长,我才渐渐明白所谓
的仪式感的生活,其实就是我们对于生活的一种态度。是我们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,依然能够热爱生活。
我觉的仪式感的生活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,就是一家人围坐在一起,即使吃着家常便饭,仍然会感到满足。
是回到家,年迈的父母仍然健在,他们依然还在关心、牵挂着我们。
是孩子的健康成长,品学兼优,努力上进。
是老公的一句问候、体贴。为家庭做出最大限度的付出。
是一把年纪的自己,仍然能够保持乐观向上、宽厚善良、自然、真实不造作的品性。
是尽管生活不易,依然还能兴趣广泛、有追求。
生活中的仪式感无处不在,只是被我们渐渐疏忽而已。只有认真做自己的人,才能拥有真正仪式感的生活。
仪式感是人们表达内心情感最直接的方式。生活中仪式感无处不在。法国童话《小王子》里说,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,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。中国人向来是注重“仪式感”的。仪式感不等同于婚礼、节庆等。
我所理解的生活要有仪式感,就是人要充满意义的活着。细分到生活的各个层面,表现出有一定的品味和追求。选择有仪式感的生活,当然会充满情趣,但如果一味追求有仪式感,又有点大费周章,当你挖空心思追求一些表象的完美,你就不会在某个领域深挖,同时也会忽略了其他的东西。
所以,一年中挑一些比较重要的节日和亲人一起庆贺,一些比较特殊的日子也值得别出心裁去用心考虑,这都是热爱生活的一种体现。现代人生活压力大,有时候往往缺乏一定的仪式感,一部分人觉得鲜花比不上烧鸡,看电影不如宅家里追剧,与朋友交往不如躲在房间打游戏。无论是生活还是婚姻,是需要有一定仪式感的,比如你尽可能呈现给对方你美好的一面,也要努力创造人生比较美好的瞬间。
女孩在这一方面比男孩悟性高的多,她们比男孩懂得让自己看上去更美丽,对美食和衣服的追求也在充实着她们的生活空间,对另一半的怀想也是渴望能把自己当成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公主,这些都无可厚非。更重要的是,恋爱中的仪式感有时很重要,比如情人节不一定要发红包,但鲜花和其他礼物是应该有的,任何女孩都拒绝不了鲜花带来的快乐。
现在日子好了,物品极大丰富,各种***设施,各种社交软件将许多美好一一呈现,如果想要有仪式感,只需要用心打造就能做到。比如求爱摆心,在楼下弹吉他,带她去看烟花,一起去看看星星,一起爬山,徒步,旅游,一起下厨,做出爱心晚餐,都是仪式感满满的生活,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。
白岩松说,“生命原本脆弱,人只有坚强的活着,并寻找快乐。”一成不变的生活是乏味的,如何在平淡的生活中追求一种仪式感,我觉得是会让我们原本平淡的生活多一些亮色,如果为了你自己所爱的人幸福快乐,你就多给她创造有仪式感的生活,让快乐长留在你们心间!
帮妈妈购置年货并体验买卖礼仪数学日记?
数学日记。
。。偶还没写过,但希望偶可以帮到你 某年某月某日 星期某 天 气:某 今天,我和妈妈到吉之岛里买年货。吉之岛里的商品琳琅满目,由于接近过年,许多货架上的商品都变成新春佳节用的物品,商品全都穿上了红色新衣服,到处洋溢着喜气洋洋的气氛。每个人都忙着挑选年货往购物车里塞,我和妈妈也不例外,糖果、挥春等把购物车塞得满满的。到了结账时,排队的人很多,妈妈问我:‘’儿子(或女儿),妈妈买糖果用了38.4元,我买了3千克,你猜每千克多少元?“我灵机一动,说:“用38.4除以3,得出12.8元,我知道了每千克12.8元。”妈妈听了后,满意地笑了,她摸着我的头说,我儿子(或女儿)长大了!又聪明了!曾国藩有什么功劳?
面对席卷大半个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,处于水深火热的清***急需一位力挽狂澜的旷世奇才,曾国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,登上了人生的巅峰!
道光十八年,28岁的曾国藩第二次参加会试,赐同进士出身,从此步入官场。咸丰二年,太平天国运动已席卷半个中国,尽管清***调集大量军队来作战,可是这支腐朽的武装已不堪一战,节节败退。这个时候,曾国藩由于其母逝世,正在湖南老家丁忧,丁忧前官居吏部左侍郎。清***屡次颁发奖励的命令,力图利用各地的武装来遏制太平军势力的[_a***_],这就为曾国藩的的出现,提供了一个大好机会。
咸丰二年腊月,湖南巡抚的差官送来了咸丰皇帝的圣旨,内容大致是:前丁忧侍郎曾国藩同湖南巡抚共办团练乡民,搜查土匪诸事务,务必尽力,不负所托。没想到这次曾国藩居然抗旨不遵,为啥呢?因为这个帮办军务的官职,可有可无,可大可小,没有实际的职权,曾国藩不傻。再说了,曾国藩比较讲究礼仪,他身处丁忧,如果此时忙于奔走,难免会被士大夫取笑。最后还是在岳麓书院好友、湖南巡抚幕僚郭松焘的劝说下,出山办团练。
由于各种矛盾***,曾国藩来到衡州,没想到这一走成就了曾国藩,衡州成了锻炼湘军的摇篮。他利用水域***,成立了水师,不到半年时间就招募了17000余兵勇,战船360多艘。曾国藩的湘军也是很有特点的:首先是书生治军、乡奴入伍。什么意思呢?湘军将领中书生占据一大半,而且所招募的兵丁均是穷苦老百姓,坚决不招募城市兵。并且,给这些兵丁的待遇很好,一年的收入差不多是当农民所得的五倍之多吧。其次,是区域为营。也就是说随便一个兵营,从当官的到士兵都是一个地方的,这样打起仗来团结一心,战斗力极强,不过这种机制适合战时。
咸丰四年(1854年)2月,湘军倾巢出动,经过多年鏖战后,力挽狂澜,最终攻灭太平天国。
曾国藩的崛起,对清王朝的政治、军事、文化、经济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在他的倡议下,建造了中国第一艘轮船,建立了第一所兵工学堂,安排了第一批赴美留学生等。可以说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化建设的开拓者。逝后,清廷授予“文正”的谥号,也是对他最高的慰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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